第296章 这是先出招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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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这是先出招了(4/6)

个星期前,圈子里出了个大单。”

“有一家地产公司,同时向国内各大律所,包括顶级律所都发出了咨询。”

“条件很简单,只要能打赢一场刑事自诉的官司,律师费500万起步,最高一千万。”

“对方还在15号那天,组织了一场面对面交谈。”

“几乎所有的顶级律所,大律所全都去了。”

“可到了那边之后,只有咱们竞诚律所,被直接排除在外,连大门都没进去。”

“听说当时过去的,就是秦彦,秦律师。”

“而卢晨同事,就是来找他打听这件事的。”

听完后,金胜直接都不用想了。

地产公司、刑事自诉、排除竞诚。

三样加起来,对方的身份已经很清晰了。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同一个案子里,同一个律所不能代理??原被告双方。

财大气粗就是好啊!

明晃晃的玩‘以本伤人’这一招,给自己拉了一波内部仇恨。

先不把情况说清楚,用利益吸引律所的视线。

面对回报丰厚,又是‘刑事自诉’这种小案子,谁能不动心。

这就跟捡钱一样,毫无分别。

再等律所派了个有身份的人过去,再当众拒绝。

相当于直接把面子给狠狠的丢到了地上,还顺便踩上两脚。

旁边更是围满了观众。

这个笑话不是闹大了吗?

秦彦之所以会针对自己的原因,找到了。

可知道归知道,金胜却不认同。

凭什么你丢了面子,就把气撒在自己身上。

难道接案子是自己的错吗?

再说以秦彦的智商,不可能看不出里面的猫腻。

可他却依然这么做,那就还有别的因素影响。

比如陆志铭的添油加醋。

秦彦正在气头上,只要稍微引导一下,就能来个火上浇油。

否则也不会点出自己,迟到早退、被人投诉到律协的事情。

两个连起来,就能完全说的通了。

倒是陆志铭这招‘借刀杀人’,玩的挺溜啊!

金胜此时,差不多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给摸清楚了。

随即抬头看向张琴道:“这个消息很及时。”

“不过有些事还是得继续。”

“一味的防守,不是上策。”

“或许咱们还能趁机往上走一步,那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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