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挂掉,还会涉及‘防卫过当’、‘故意伤人’、‘过失致人S亡’。
是的....你没听错,就是原本被侵害的房主,反过来成为了‘刑事犯罪’的被告人。
金胜之前不就处理过好几个类似的案子嘛!
薛正泰此时笑着摇了摇头。
“如果我没猜错,你在论文中,一定主张房主无需担责。”
“对不对?”
这有什么不敢承认的,金胜当即应道:“不错!”
“无论从刑事上的‘防卫’属性,因果关系,还是民事上的责任划分。”
“我都认为房主不存在任何过错。”
“不应该赔偿一分钱。”
薛正泰立即抬手示意道:“说说你的理由。”
金胜点头道:“这个案子的原委、法律关系,其实都很明朗,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入室盗窃,正当防卫,自主行为。”
“法官审判的时候,忽略了一个‘关键点’。”
“这也是实际中,那些高高在上大老爷的通病。”
“那就是普通人在碰到突发变故,应有的正常反应。”
“回到家一开门,发现里面有个陌生的不速之客,肯定会‘惊讶’,脑海里浮现一个问号:这谁啊!怎么会在我家里?”
“同样,小偷干坏事被发现,也会心虚、害怕、慌乱、想跑、尽快离开这里。”
“包括那些后来把心一横,犯下更大罪行的人,除非打从一开始就想好了要这么做,否则受限于自身本能行为逻辑,绝对逃不开上述所说的几种反应。”
“而当房主看到不寻常的一幕,立即便会意识到....遭了,是小偷。”
“随即就会高声呼救,希望能惊动周围邻居。”
“要么来帮忙抓小偷,要么帮忙报蜀黍。”
“接着根据就近原则,会在身体周边寻找一切可以握在手里,用来防卫的工具。”
“首选,一定是威慑力最高的东西,刀就很合适。”
“至此,两个阶段结束。”
看着金胜抬起的两根手指,薛正泰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作为刑法专业的老教授,他很清楚里面的法律行为逻辑。
金胜接着往下说......
“最后,就说到了自主行为这一点上了。”
“房子属于什么?”
“《宪法》第39条规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