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8章 苏青红入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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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8章 苏青红入局(4/6)

金胜或许从什么渠道了解到一些东西,因此心里产生了警觉。

比如:梅瑾华这个委托人的情况。

之前两次会见,杜勇军说的一些东西,已经被特意核实过,发现他在说谎。

另外还有最近,秦彦、陆志铭、丁骁,三人因为同一件PC案被抓。

而丁骁又是杜勇军最开始的法援律师.......等等之类的。

所以,金胜就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认罪认罚’

先用‘辩护意见书’,把自己逼到墙角踹上一脚,占据主动权。

紧接着像是‘施舍’一样,丢出认罪认罚这个提议。

如果换成一般普通检察官,肯定非常乐意接受。

给个罚没违法所得,判二缓三、判三缓五,相信金胜一定会接受。

同时也能去说服杜勇军接受。

只要这个东西一签,配合商量好的量刑建议书,那就相当于结果已定。

律师在法庭上的作用,可以说几乎为‘零’了。

而凡事都有两面。

失去作用的律师,当然也就不会有‘某些’方面的担忧了。

苏青红此时思维发散的很快,越想越觉得合理。

手上更是不停的在纸上写写画画,把几个重点全都给记录了下来。

等笔停下,心里不由冒出了一个念头。

到底要不要联系一下金胜,大家坐下来,把一切都摊开来说清楚。

看看能不能合作。

作为一个负责刑事的检察官,她的核心职责......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并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简单来说,就是将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让其接受法律的公正审判。

同样,在这个过程中,还要确保司法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维护司法公正。

而陆志铭、丁骁,利用案件,来达成个人报复目的,则明显涉及了多重刑事犯罪。

如果他们利用财物收买杜勇军,换取虚假指控来陷害金胜,本质上是一种贿赂行为,可能构成??行贿罪??。

(若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且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叫:受贿罪。)

同时,陷害行为若涉及捏造犯罪事实,或伪造证据,则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

此外,收买行为本身干扰了司法公正,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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