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5章 开始处理王嫣然的案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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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5章 开始处理王嫣然的案子(5/6)

大早还跟她联系过。”

“嗯.....你现在打给她,开扬声器,我来说。”

“好的.....”

听到金胜指示,蒋梦瑶立即跑出去拿了手机回来。

随着‘嘟嘟’两声后,电话接通。

“喂,蒋律师。”

“王小姐,是我....”

“是金律师啊!你好你好....”

“你好。”

“金律师,你今天找我.....是案子还有什么需要我配合的吗?”

语气中带着一股子跃跃欲试。

金胜立即应道:“不用,已经够了,没什么再需要配合的了。”

“我们随时都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案子里有一点注意事项,我想了想,还是得先跟你说清楚。”

听到这么说,王嫣然有点急切道:“金律师你说,我妈妈在旁边。”

做主的人也在,倒能省不少事。

“是这样的.....根据目前所有资料来看,其实李伟达对王小姐的所作所为,在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触及了刑事犯罪。”

“等上了法庭的话,法官很有可能会在审理过程中,直接将案子移交给治安机关跟进调查。”

“因为你们之间还有一个女儿,万一真要发生这个事情,对小朋友以后有影响的话,就不太好了。”

“所以....我就想着先来问一下你们的意见。”

话音一落,牛淑芬在手机对面接话道:“金律师,你能否详细说说。”

“当然没问题。”

金胜立即应了一声。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一旦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离婚登记,即使存在欺骗行为,只要程序合法,法院通常会按生效的离婚事实来处理。”

“换句话说.....如果李伟达仅仅通过欺骗手段,让王小姐同意离婚,且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

“但在这个案子里,有两个关键点。”

“李伟达在2022年,说服王小姐无条件转让了房产。”

“给出的理由.....是为了发展公司。”

“咱们先不论,他是否在虚构事实,还是真的在拿到房产后,去银行进行了抵押贷款。”

“这里都有一个:利用夫妻间的特殊信任关系,让王小姐以为该房产转让行为,是基于家庭整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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