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行业套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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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1章 行业套路(3/6)

利息上限为1200元(10000×3.0%×4)。

超出部分无效,法律不支持。

牛犇回到店里,先对车辆再次进行了查档,确认目前并未被‘查封’后,立马联系了一个专门收‘黑车’的渠道商。

以9万块的低价,把这辆2020款的奔驰E300给处理掉了。

原本车主签订的协议、借条.....当然也全部交给了对方。

收购商拿到车后,以10万块的价格,卖到了荆州另一家商人手中。

今年9月中旬,这辆车又被11万卖到了贵省这边。

车行又以12.5万,把车子卖给眼下‘涉案’所在县城的一个人。

然而没过多久,在10月底的时候,这辆奔驰E300被抵押权所在金融机构的清收队给发现了。

不出意外,趁着‘撩人的夜色’,悄悄给拖走了。

等车主第二天醒来发现再报蜀黍,车子早已上了板车,连夜拖出了省。

只要速度快,谁都拦不住。

最后蜀黍联系到板车司机,得到雇主手机号码。

打过去就一个回答......这辆车贷款未结清,绿本本抵押权信息栏上,清清楚楚写着‘某某’融资公司。

原车主签署的合同上,也同样有明确条款规定。

只要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车款,经通知、催收后无效的,公司便可以行使抵押权,将车辆拖回处理。

要有什么问题,麻烦联系公司法务,会有专人来协助。

哪怕你是蜀黍又能怎么样,有本事跨省来查扣车辆。

明明白白告诉你,什么才叫做.....鞭长莫及。

当然,如果发现及时的话。

车子便绝对拖不走。

蜀黍会先行扣押。

而最后花12.5万买车的人,硬生生吃了这么大一个哑巴亏,肯定不愿意啊!

也不想想。

敢买这种‘债权’车开的人,又岂会是什么简单人物。

结果......就演变成了今天这个局面。

一环一环往上套,最后跑到魔都把‘牛犇’拉了回去。

给出的说法是.....涉嫌合同诈骗。

明明知道自己对这种‘二次抵押’的车辆无权处分,仍选择隐瞒真相,转嫁风险,获取钱财。

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金胜听完刘少波的讲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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