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就闹到了法院,双方争夺抚养权。”
“这些人贩子,实在可恨,活活毁了一个原本好好的家庭。”
“老公,你以后在接案子的时候,能不能别接这一类的啊!”
金胜笑着抬手捏了捏柳慧敏的脸蛋。
“放心吧!”
“都干上拐卖F女儿童这种事了,肯定是没钱请我打官司的。”
“还有,这种人能被抓住,还顺利走到审判这一程序,基本上都属于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板上钉钉了。”
“请不请律师,实际意义并不大。”
金胜这还真不是乱说。
拐卖案件,多涉及到底层犯罪群体。
兜里如果有钱的话,谁特娘愿意干这种事啊!
除非脑子有病。
柳慧敏嘴上‘嗯’了一声的同时,还轻轻点了点头。
金胜换了话题道:“其实像这种类型的电视剧,你看归看,心里别当真就行。”
“为什么啊?”
柳慧敏眨巴着大眼睛,有些疑惑的看了过来。
“因为太多艺术创作了。”
“逻辑层面、人物的刻画、对立,情节发展....这些都还过的去。”
“但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上,简直错漏百出。”
“普通人或许看不出来,但在我们专业人眼里.....一览无余!”
金胜鼻腔里不屑的‘哼..’了一声,抬手指着电视画面道:“就拿这个举例好了。”
“根据《民法典》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了,可以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这个顺序来担任监护人。”
“要是都没有,就可以找‘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也就是福利院、领养.....”
“电视中的这个孩子,有姥姥、姐姐。”
“根据《民法典》第1111条,被拐儿童的养父母,若不是通过合法收养登记程序,取得收养关系的,本质上就属于‘非法事实抚养’。”
“生父母的法定监护权,自始至终未灭失,不存在‘抚养权争夺’的前提。”
“现在直接以‘普通收养纠纷’来开庭审理,就属于基础法律概念适用错误。”
“谁最初立的案,谁就要挨处分。”
“还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