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第164章 我与渣男,不共戴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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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第164章 我与渣男,不共戴天!(4/9)

“嘶!疼疼疼!”

见赵鹏举老实后,那隽才松手道:

“你急什么?又不是不让你回去。”

话音落下,他一脚刹车,停在了警局面前。

“非法要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碍安全驾驶……你别惊讶,行车记录仪都记着,总有适合你的罪。”

那隽下车后绕过车门,将赵鹏举也给扯了出来。

“你放开我!你,啊疼疼疼……”

用不着对这种当小老板的人客气,那隽现在也只不过是打工人而已,而且他也没用什么暴力,无非劲儿大一点,保证没伤痕。

而他刚刚说的那些罪名当然没那么容易成立,特别是其中还有刑事犯罪,他刚刚主要就是吓唬吓唬赵鹏举。

不过赵鹏举的行为虽然像是没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但是也在边缘跳舞了,属于主观意识上很危险。

这种事情只要追究,那就有得一顿扯皮了。

反正老哥住京城的,赵鹏举这个要债都只能打出租过来的外地佬能耗多久?

“走吧,把你背包带上,那些也是物证,我哥已经在等着你了。”

……

那伟成为美灿灿的法人被坑八十万当真无解吗?

其实并非如此,很多人觉得成为一个公司的法定负责人就表示他肯定掉入陷阱了,仿佛这个身份就是默认背锅位。

然而那隽前世创建红叶资本时,法定代表人就是他自己,而且不只是他,不少大厂的法定负责人也是那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名人。

当然,这些人跟那伟不同的是,他们除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外,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更明显的区别就是,他们有股份,那伟没有美灿灿的股份。

所以这里面就有很多操作空间了。

而且他挂名法人,但是没有行使过法人权利,就连需要法人签字的文件他都没签,那就表示他被冒签。

也没有任何与美灿灿相关的资金产业往来。

就像之前说的那样,这年头总不能有人身份证丢了被挂成法人后就要背责吧?

要知道,有不少什么在校大学生或者什么宝妈之类的人,属于“被法人”的高危人群。

难道这些人就被钉死在这个坑里了吗?

那隽虽然不是学法律的,但是也知道那伟背这个八十万的债务是很不合理的,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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