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6章 大唐内阁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736章 大唐内阁(4/5)

从松散的议政,走向独立决策。

为了保证政事堂决策不失误,

李世民还提出,“让左右谏议大夫、御史大夫,都参与政事堂会议。”

谏议大夫和御史大夫参与政事堂会议,监督决策,不是宰相,却也让堂议更加正式。

在李逸看来,

原本三省六部制,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是一个比较不错的制度,权力互相制衡。

而如今李世民要加强政事堂,这却是要重新集权,

这个政事堂,更像是李世民的内阁。

拥有独立的政事堂之印,有自己的下属办事机构六房,和堂后主书等僚属。

群相决策,皇帝裁定。

凡一切政令,包括皇帝诏令,必须经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并加盖印章方能生效颁行。

宰相轮流秉政事堂笔,一人轮值十日,有堂会则主持会议,无会则为值班宰相,处理日常公务、承帝旨。

不过细心的李逸,还是发现了些关键问题。

这个政事堂虽然加强了,但并未能成为真正凌驾于三省之上的中枢,因为政事堂的决议,

还必须由皇帝批准,才能正式制敕颁行。

虽然李世民加了条,凡一切政令,包括皇帝诏令,都必须经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并加盖政事堂印方能生效颁行。

可是,政事堂会议通过的决议,又必须得奏闻皇帝同意才能颁行。

看似矛盾,

实则一点也不矛盾,

政事堂虽有决策、审议之权,相当于合并了中书、门下之权,可他这个权力不够完整。

皇帝才拥有最终裁定权。

因此,说到底,这个政事堂就算加强,也只是皇帝的一个内阁,承旨办事而已。

李世民希望拥有一个更加高效的辅佐机构,

因此他要把负责决策的中书省,和负责审议的门下省,合并办公,宰相们政事堂决策。

办事的程序,就从过去中书省出诏,门下省审议,然后再奏报天子这个程序改变了,

现在是宰相们先决议,再奏报天子,经天子同意后,中书省再正式草诏,门下则不可再封驳,交尚书省六部执行。

中书和门下两省不会再有纷争了,

原来,门下省可以封驳皇帝的诏令,六个给事中,两个黄门侍郎,还有两个侍中,都有这个封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