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6章 索看起居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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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6章 索看起居注(3/5)

命,又出拒捍之言者,合绞!」

这可是正式律法,皇帝派出制使向其宣布诏令,不接受诏令并出言拒绝,依律是应当判绞刑的。

而卢祖尚这一事情中,皇帝亲自召卢祖尚,授他检校交州大都督,他是同意了的,而且皇帝当时就让李逸草诏,然后侍中杨师道盖印,又经仆射房玄龄杜如晦,是走完流程,颁下正式任命诏书的,卢祖尚还领著诏书回了家。

事后反悔,三次劝说都不回头。

这不仅是犯了对捍制使之罪,还是刑法中的忤旨,是十恶中的大不敬,而且不能适用八议减罪。

除了这个,他还触犯了其它罪行。

「按职制律,诸之官限满不赴者,一日答十,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一年。」

卢祖尚获得任命,不肯在规定限制内上任,也是犯法了。

数罪并罚,二罪从重,卢祖尚应处绞刑。

他被皇帝直接斩了,比绞要重一些,可绞和斩都是死。

魏征当然也清楚这些,可他还是急急赶来。

「陛下,按法,卢祖尚有罪,可是也应当交付大理寺审理,如判流刑及以下,需报刑部覆核。若案情重大,判为死刑,还需上报皇帝裁决,此后,还需履行死刑三复奏制度,然后再正式执行。

陛下未经审判程序,直接把人拽出斩了,这也是审判程序的重大缺失。

更何况,从情理上讲,卢祖尚答应陛下授任时是酒醉之时,后来反悔,也事出有因,陛下应从情理上予以考虑··:」

李世民怒瞪魏征,他杀卢祖尚难道真的只因他拒不赴任吗,更多的是他公然对朝廷科举发表不当言论再加上后面反复,这才让皇帝怒而杀他。

「陛下,北齐文宣皇帝高洋狂暴,然人与之争,事理屈则从之。有前青州长史魏恺出使南梁而还,授光州长史,魏恺不肯上任,文宣帝怒,召而责之,魏恺说臣先任大州,使还,有劳无过,更得小州,此臣所以不行也。

文宣帝说言之有理,赦之!」

魏征拿北齐旧事来劝谏皇帝,「卢祖尚当年率五州来附,后来也奉旨征讨,也有不小功劳,如今只因反悔不肯去检校交州大都督,陛下便杀之,亦为太暴!

李世民怒道,「卢祖尚失人臣之义,而且当面欺君,这与魏恺之事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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