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瑟咬著烟斗,含含糊糊地问:「亚瑟爵士,不像是常去那种地方的人吧?我看报纸上————」
「报纸上?我的老天,报纸上!」诺兰见愈发眉飞色舞起来:「先生,您不知道这伦敦城里的事。对,没错,报纸上亚瑟爵士是什么人?全英国最痴情的绅士!当年弗洛拉·黑斯廷斯小姐那桩冤案,爵士为了她,连内务部的常务副秘书都不做了,冲冠一怒为红颜。就这份痴情,伦敦城里的太太小姐们,哪个不感动得落泪?可————」
诺兰暖昧的笑了一声:「可话说回来,男人嘛,深情归深情,但他总归也是男人。爵士待弗洛拉小姐那是真心实意,可这也不耽误他平日里,在夜莺公馆寻个可心的人几解解闷。您倒也不必专门谴责亚瑟爵士,我就问问您,凡是这个社会上有头有脸的先生们,哪个不是这副做派?」
亚瑟悠悠吐出一口烟,他沉默了一会儿,随后轻轻点了点头:「原来如此。照您这么说,那亚瑟爵士,也算个性情中人。」
诺兰见对方已经笃信他与亚瑟爵士私交甚笃,但又不放心,于是便想著继续巩固一下:「不过,虽说我对亚瑟爵士无比敬仰,但爵士的某些喜好,我也不好明说————不过我可以给您透个风,他每回去夜莺公馆从不留宿,即便再晚都要回家睡觉。您猜,这是为什么呢?」
「喔?是为什么呢?」
诺兰左右看了一眼,随后凑到亚瑟的耳边道:「这是因为————爵士家里,还藏著————
「」
他的话还没说完,眼角的余光忽然扫到街口处来了几顶高筒警盔,他脸上的笑容顿时一僵,话头也硬生生收住了。
眼见几个警察直奔小摊而来,诺兰忍不住咽了口吐沫,拿起帽子盖在头上道:「先生,这天色也不早了,我今晚还约了位主顾在霍尔本碰面。这样,您留个名片,咱们交个朋友,以后有什么好买卖,互相也能介绍介绍————」
亚瑟闻言倒也没有阻拦,他从兜里抽出名片按在桌上:「也好,那诺兰先生,咱们后会有期了。」
诺兰一把拿起那张名片,看也没看就揣进了兜里:「再会了,先生。」
他压低帽檐转身便走,步子又快又急,可惜没走出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