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如懿传62改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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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如懿传62改法(2/4)

罪论处。”

弘历猛嘶了一口气,胯间一凉。

宫刑,挫骨扬灰,不得科举,这三件套哪一个拎出来都吓死人。

清朝原本的法律,强奸者直接叛斩监候,即秋后问斩。

强暴幼女者凌迟处死,已经是历朝历代以来顶格的严厉。

但界定是否强迫非常严格。

实际处理上,大多只有女子自裁守节,才能证明对方有罪。

即便如此,斩监候真的到了要问斩的时候,会因为种种原因,或贿赂或官官相护,改判成流放打板子。

“家族,夫家因失节逼令自尽者,以威逼致死论,按情节严重判杖流绞监候。”

“不得再赐徇节自尽之女贞洁牌坊,要重点表彰拒奸辱生,依法告官之女烈毅牌坊,建坊给银。”

海兰能想到以死明志就是因为这该死的贞洁牌坊,全社会都在鼓励女子自杀。

所以在她的观念里,失去贞洁就是要死了。

“禁书坊戏文渲染以死明志,违者罚没,令学官宣讲‘保身即保贞’,不许再言‘失节万劫不复’之语。”

永琋又说了一大段细节。

比如遭侵害未自尽的,由官府给养赡银,免其家徭役三年。

夫家不能因此事为由休妻,最多只能和离,若和离,母家必须收留,官府资助营生,确保无生计之虞。

严禁邻里宗族散播受害者“失节”流言,违者杖责牢狱。

辖区内出现逼死自尽事件,地方官未及时处置的,直接革职查办,永不复用。

家族不保护受害女性,隐匿不报私了者,族长杖责,主犯加重治罪。

除《女则》《女诫》,女子必读书目必须包含律法。

否则就算改了法制,但因男子蒙蔽,受害人不知亦不可。

还要编修《男则》《男诫》,要纳入童生考试。

听永琋说的这些,弘历心里拔凉拔凉。

觉得自己在孩子心目的形象,其实是个该先阉后杀,千刀万剐的罪人了。

他再也不会和自己好了……

“你若能做成这些大功德,我还当你是个男子汉大丈夫。”

弘历眼神又亮了起来:“好,朕一定做成!”

严法严律也不难,只是官府赡养银有些压力,但他并不觉得这样的事会有多少案例,开销不算大。

接下来的日子,永琋就忙着和大臣们修撰《男则》《男诫》,要不然就是天天搬着律法找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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