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一个多月,战火从未烧过落凤坡以北。这种长久的“和平”假象,就像是一副慢性毒药,一点点腐蚀着联安守军的警惕心。兵器生了锈没人磨,夜里的巡逻能躲就躲,连城门上的守卫都敢靠在女墙上打盹。
……
城中心,原本的县衙,如今已经被改造成了守军中军大营。
后堂的签押房里,地龙烧得滚烫,门缝和窗棂都用厚厚的毡毯蒙死,一丝寒风也透不进来。
屋子里乌烟瘴气。
四五个穿着明光铠、腰间佩刀解在一旁的将领,正围坐在两张拼起来的八仙桌旁,推杯换盏。
桌上只有几盘切得厚薄不均的粗盐腌萝卜、两盆炖得发柴的老马肉,还有一大筐蒸得有些发黑的高粱面窝头。但这些人吃得满嘴流油,喝得面红耳赤。
“来!孙统领,敬您一杯!这联安城的防务,全仰仗您老人家坐镇,咱们弟兄才能在这儿吃香喝辣!”
一个尖嘴猴腮的偏将举起粗瓷酒碗,冲着坐在主位的汉子大声奉承。
被称为孙统领的汉子,是个身高八尺的胖子。他原是京城城防大营的一个千总,到了这联安县,便是这四千守军的最高长官。
孙统领打了个响亮的酒嗝,大剌剌地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他怀里,正搂着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姑娘。那姑娘穿着一身不合体的粗布袄子,头发凌乱,身子抖得像是一只落入狼窝的鹌鹑。水汪汪的眼睛里满是惊恐和绝望,眼角还挂着未干的泪痕,却不敢发出半点声响。
“哈哈哈哈!好说!好说!”
孙统领粗糙的大手在那姑娘的腰间狠狠掐了一把,惹得姑娘浑身一颤,发出一声压抑的呜咽。
“这穷乡僻壤的,要酒没好酒,要肉没好肉,也就是这水土养出来的娘们儿,还算水灵!”
孙统领指着怀里的姑娘,冲着底下的几个副将大笑。
“这是城东那个开布庄的老李头家的闺女吧?昨儿个巡街的时候,老子一眼就相中了。那老东西还敢拦着说要报官?报官?老子在这联安县,就是天王老子!”
“统领威武!”尖嘴偏将跟着起哄,“那老东西不识抬举,已经被弟兄们打断了腿,扔护城河里喂鱼了。能伺候统领,那是这丫头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