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172九江,南京,北京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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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172九江,南京,北京(5/6)

爹坐在床边说道:‘当初我给小二说过,进京的话我会再给他五千两银子,现在答应给一万两,已经不少了,够他在京城过日子了。’

“可你不说官面上礼尚往来很费银子吗?家里也不缺那些银子,最多就是老大那边少留点的事儿。”

魏母还是坚持觉得魏老爹说的给魏广德送一万两银子去有点嫌少。

“广德那里我一开始就给了他一万两银子,已经不少了,要是按你的意思又给两三万,那老大那儿留的就太少了,怎么说文才才是长子,本应该继承更多才对。”

现在的大明朝,从上到下都按照嫡长子继承制为主在运行,也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

魏家自然也不能脱俗,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虽然明代《大明令·户令》有明文规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只依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以子数量与半分;如别无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继全分。”

但在实际生活中,或者说大部分人眼中,家产的大头还是要给大儿子,也就是嫡长子,明朝是执行一夫一妻制度的。

当然,还可以纳妾。

至于大明令中的规定,并没有太多人重视,或许也只有家庭因财产闹出纠纷后才会按照此令去执行,而且前提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魏老爹自然也是这样的想法,魏文才作为自己的嫡长子,理应获得自己大部分积蓄才对。

给了魏广德两万两银子,几乎已经算家产的三分之一,也够了。

不过显然,魏母依旧觉得给小儿子少了,应该分一半家产给魏广德才对。

“算了,还是等广德殿试成绩出来再说,毕竟以他的名次,应该只有三甲的命了,未必能留在京师。”

魏老爹看着妻子说道:‘如果广德能留在京里做京官,我们就送两万两银子过去,如果是外派,那就是一万两。’

说道这里,魏老爹又是皱眉道:“倒是要真下到地方,他那边未必需要什么银钱,我看还不如修书一封知会一下就好,银子还是交给张宏福帮忙放出去。

我记得广德之前就曾经说过,放贷赚的银子貌似比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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