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1章 1461废除徭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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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1章 1461废除徭役(5/6)

等商业之中。

特别是元朝,不仅仅是皇帝,还包括其他封君、地方官员,都有自己的“斡脱商”。

这些“斡脱商”不仅仅掌握了工匠、土地等第一手资源,他们还参与到放贷业和包税业中。

就导致了一种畸形社会体系的出现,即繁华的商业背后,农户、贫民阶级苦不堪言。

所以当明朝建立之后,朱元璋对商人阶级的打压,是极为残暴的,税轻也是不得已在明初的需要。

只不过他应该没想到,明初过后商人实力死灰复燃,对朝政影响更大。

而在元朝,虽然天赋轻,但徭役过重,毕竟发展商业需要大量人工,何况从元朝起黄河也不安宁,所以后世也有说元朝是因为治水而失天下。

“记得一条鞭法里可是准许百姓以钱粮抵徭役。”

魏广德则马上说道:“既然如此,为何不按太祖定下的田赋执行,而将超出千万石税粮看做百姓上缴抵徭役的银差,户部摊派徭役时减轻分摊。

之前商议一条鞭法时我就提出,朝廷应该取消力徭,改为朝廷就地雇佣百姓。

因此,役银应该摊入各地田亩之中,百姓不再负担徭役。

到现在,善贷依旧如此坚持,非如此不能减轻百姓负担。”

魏广德开口说道。

后世都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把赋役、杂税都摊入,其实不然。

一条鞭法只是把天赋、杂税和部分徭役摊入其中,丁税和由丁税形成的徭役依旧存在。

这也是为何到了清朝雍正时期,朝廷才推出“摊丁入亩”的原由,彻底把丁税取消,摊入田税之中。

魏广德坚持的,就是把雍正推行的“摊丁入亩”加入其中,让百姓彻底摆脱赋役,真正做到无地百姓不交税,有地有财才缴税。

魏广德和张四维争了几句,张居正都是倾听。

其实他最初清丈田亩,考虑的只是补上失额,即所谓“明清丈之例,谓额失者丈,全者免。”

只要地方上能足额上缴粮税,其他都不重要。

只是他也没想到,清丈后田亩增加如此之多,反而生出纷争,也就是到底按亩征税还是按全额摊派。

毫无疑问,他希望朝廷财政富足,那按亩征税扩充朝廷财源就是好事儿。

但如此做下去,百官那里怕是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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