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6章 公诉之目的非为惩罚一人而在昭示一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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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6章 公诉之目的非为惩罚一人而在昭示一理(4/9)

了自己三年前经手的一起医疗纠纷:产妇大出血致子宫切除,家属索赔百万。沈昭作为院方指定法律顾问,主导了庭外和解。赔偿金到账次日,产妇丈夫入职周叙白旗下物业公司,任工程部主管。

而那份和解协议附件里,有一份被忽略的《患者知情同意书补充条款》——其中第7条:“甲方自愿放弃对乙方医疗行为的全部追溯权,包括但不限于病历篡改、器械消毒流程违规等潜在瑕疵。”

条款签名栏,是产妇本人潦草的字迹。

但沈昭比对过笔迹库。

那不是她的字。

是沈昭自己的。

她伪造了签名。

不是为医院,是为周叙白。

因为产妇丈夫,正是当年向她举报吴秀兰被威胁的社区协管员。

周叙白用一个子宫,换她一次沉默。

沈昭答应了。

她以为自己只是妥协。

后来才懂,那是第一道裂缝。

——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沈昭忽然问。

林砚没答,只从公文包取出一份档案袋,抽出一沓材料。

最上面,是沈昭三年前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第二页,是她亲笔填写的“主要社会关系”栏——父亲沈振国,退休教师;母亲林素云,已故;无兄弟姐妹。

第三页,是另一份户籍证明:林素云,1972年生,2003年因乳腺癌病逝;其妹林素澜,1975年生,2001年失踪,至今未寻获。

林砚指尖点在“林素澜”三字上。

“你母亲,有两个妹妹。”他声音很平,“素云是老大,素澜是老三。老二,叫林素清。”

沈昭瞳孔骤然收缩。

林素清。

这个名字,她只在童年旧相册夹层里见过一次——泛黄纸片上,钢笔字写着:“清姐,替我照顾砚砚。云。”

下面压着一张合影:三个穿蓝布衫的少女站在师范学院门口,中间那个扎马尾的,眉眼与沈昭如出一辙。

沈昭十岁那年,林素云病重离世。葬礼上,一个穿灰风衣的女人送来一束白菊,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开。沈昭追出去,只看见她钻进一辆黑色轿车,车牌被泥水糊住。

后来她问父亲,那人是谁。

沈振国枯坐良久,说:“是你清姨。她……不太方便见人。”

再后来,沈昭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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