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5章 活该知法犯法比普通人更可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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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5章 活该知法犯法比普通人更可恶(10/14)

却字字如锤:

“本案表面是一起工程重大责任事故,深层,是一场关于‘真相’的系统性溃败。

溃败始于数据被篡改,成于报告被签字,固于验收被通过,最终,死于三具年轻的身体被混凝土掩埋。

而林晚女士,这位被指控的污点证人,恰恰是这场溃败中,唯一没有放弃‘真相’校准的人。

她保留原始数据,不是为日后脱罪,是为证明‘篡改’真实发生;

她记录每一次指令,不是为推卸责任,是为锁定‘决策’真实源头;

她向遇难者家属转账,不是为道德表演,是为践行法律未能及时抵达的正义。

她选择成为污点,并非玷污司法,而是以自身为介质,让被遮蔽的真相,获得一次在法庭上被正式命名、被庄严确认的机会。

因此,公诉机关认为:

林晚的认罪态度真诚,配合调查彻底,所供述事实对查明全案具有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她不是污点的制造者,而是污点的揭露者。

她提交的,不是一份自保的供词,而是一份沉甸甸的——公诉。”

他停顿,目光终于转向陈砚,一字一句:

“公诉对象,是践踏规则的权力,是粉饰太平的惰性,是明知故犯的冷漠。

而林晚,是这场公诉中,最锋利的证词。”

全场寂静。连呼吸声都清晰可闻。

法官低头记录,笔尖沙沙。

陆沉退回公诉席。坐下时,他左手伸进裤袋,紧紧攥住了那枚袖扣。金属棱角深深陷进掌心,带来一阵尖锐的、真实的痛感。

——这痛感提醒他,他仍是陆沉,是公诉人,是司法链条上,那一环不可弯曲的钢。

而林晚,是证人,是污点,是这场漫长博弈里,他唯一不能、也不该去触碰的禁区。

休庭后,林晚被带回看守所。车行至半途,她忽然要求停车。

“我想看看江。”

法警犹豫片刻,同意了。

车停在滨江路观景台。暮色四合,江面浮金,游船灯火次第亮起,像散落人间的星子。

她下车,站在栏杆边,风吹起额前碎发。身后,两名法警保持五米距离,沉默伫立。

她没看江,只盯着自己映在栏杆不锈钢表面的倒影。模糊,晃动,却清晰映出她眼底未干的泪光。

不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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