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公诉方出示的所谓‘关键证据’,其来源、获取方式、合法性均存在重大疑问!我方有充分理由怀疑该证据系通过非法窃听、诱供甚至胁迫等严重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手段取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请求法庭立即驳回公诉方出示该证据的申请!”
法庭内瞬间一片哗然。记者们的快门声如同骤雨般响起。旁听席上议论纷纷。
审判长眉头紧锁,敲击法槌:“肃静!辩护人,请详细阐述你的反对理由。”
张维安整理了一下领带,目光如鹰隼般扫过陈默,语速极快却字字清晰:“首先,该录音声称的录制地点——西郊废弃化工厂C区3号仓库,是一个完全脱离司法机关监控的非法场所!公诉人陈默作为国家公诉人,在非工作时间、非公务地点,以何种身份、何种目的出现在那里?与被告人林耀东私下会面?这本身就严重违反检察官职业操守和回避原则!”
他顿了顿,加重了语气:“其次,录音内容显示,对话发生在凌晨两点多,环境极其可疑。公诉人陈默声称录音是‘证据’,那么请问,他是如何合法进入该场所?是否提前申请了搜查令或监听令?录音设备是否经过合法授权?整个录音过程是否有第三方监督?如果没有,这就是赤裸裸的非法取证!是公诉人知法犯法,滥用职权,对被告人进行非法监听和诱供!”
张维安转向审判席,声音铿锵有力:“审判长!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基石!如果允许这种来源不明、手段非法的‘证据’进入法庭,无异于打开潘多拉魔盒,是对我国司法制度的公然践踏!是对被告人合法诉讼权利的粗暴剥夺!请求法庭严格审查证据合法性,坚决排除此非法证据!”
他的话语如同重锤,一下下砸在法庭的空气中。陈默能感觉到审判长和陪审员们投来的审视目光变得愈发凝重。程序违法,这是悬在他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也是林耀东一方最坚固的盾牌。
陈默强迫自己保持冷静,迎向审判长的目光:“审判长,辩护律师的质疑建立在对录音获取方式的臆测之上。公诉方提交的录音,其内容真实性、关联性毋庸置疑,它直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