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1章 立刻安排秘密提审固定证词绝对不能出任何差错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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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1章 立刻安排秘密提审固定证词绝对不能出任何差错(20/27)

,听到起诉书里的内容,忍不住哭了出来,哭声在寂静的法庭里,格外刺耳。

接下来,是法庭调查环节。法官询问被告人顾明远,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有异议。

顾明远抬起头,眼神怨毒地扫了一眼公诉席,然后摇了摇头,声音沙哑地说:“我不认罪。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全是假的。我没有指使赵力杀人,王建军的死,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是赵力自己和王建军起了冲突,失手杀人,跟我无关。”

他的话音刚落,顾明远的首席辩护律师,北京来的张律师,立刻站起身说:“审判长,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顾明远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一,本案的核心证据,只有赵力和刘凯的证词,而赵力是本案的直接杀人凶手,已经被判处无期徒刑,他现在翻供,指证顾明远,完全是为了给自己减刑,甚至是临死前的恶意报复,他的证词,不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刘凯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他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和公诉机关达成了交易,以指证顾明远为条件,换取了不起诉决定,他的证词,同样不具有真实性,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第二,公诉机关提交的录音、转账记录、监控截图等证据,都不能直接证明顾明远指使赵力杀人。录音里的内容,不能确定是顾明远的声音,就算是,也只是酒后的气话,不能认定是指使杀人的故意。转账记录,是顾明远借给赵力的钱,不是什么封口费。监控截图,只能证明顾明远的车路过了那个路口,不能证明他在现场望风,指使杀人。”

“第三,本案已经过去十年,当年的生效判决,已经认定赵力是单独作案,现在公诉机关仅凭两个利害关系人的证词,和一些间接证据,就推翻当年的生效判决,指控顾明远构成故意杀人罪,证据严重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当依法判决被告人顾明远无罪。”

辩护律师的话音落下,旁听席上响起了一阵窃窃私语。不得不说,这位北京来的大律师,确实厉害,几句话,就把公诉机关的证据,说得一无是处。

林知夏坐在旁边,手心微微出汗,看向沈砚。沈砚却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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