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
在数十年来,在血兽和主人之间持续不断的互相影响下,这只魔鸦变得越来越聪明、
狡猾和强壮,同时,血液交换的生命融合技术也让瓦拉克获得了难以置信的平衡能力、反应能力和魔鸦亲和力————再后来,喀纳平原地下城建立,他也因此被称为群鸦之王。
尽管自己并没有精灵之血的神赐传承,也没有血肉织机之类的精灵玩意儿,无法靠著血液融合的共生联系,像精灵一样赤手空拳操纵生命形态,但作为专研神代技术的魔族学者,他能够借助古老的科技遗产补足条件比如说,灵能记录的投射杂合。
瓦拉克长出一口气,揉著乱糟糟的赤褐色头发,整理著羽绒睡衣,把针织睡帽又套回脑袋上,咚的一声躺倒回被褥之间,覆盖赤褐色鳞羽的小臂遮住眼睛,疲惫地思索著。
到底哪里漏掉了条件————罗诺威家的大侄女到底是怎么操控高等死灵幽魂骑士的————
他沉思著。
倒不是说他有多关心罗诺威家的那个遗孤—虽然说那个以荣耀骑士自居的癫子,巴尔顿·罗诺威,确实救过自己,但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时间会遗忘一切,无论是仇恨、恩情、友情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更何况,他之前已经帮助巴尔顿的女儿隐藏了行踪,这个人情早就还上了—至于对方能不能成功逃脱西提卡的猎杀者,那是另一码事,跟自己无关。
然而,自从那两个年轻的身影离开喀纳平原之后,瓦拉克一直有些心神不定。
死灵是一支极其强大的力量,冰冷,高效,材料廉价易得,不知疲倦,猎杀活人时狂暴而凶残,是强悍的武器和卓越的奴工—有智慧的死灵领主怎么可能会被如此轻易地驱使?
在目送著那两个身影进入厄德里克帝国境内之后,整整三个月,他丢下了手头研究的生命融合和生命创造技术,转向他过去一直忽视的死灵与冥铜造物。
下属们都以为君主疯了,天天要求他们到处收集和捕捉完整的死灵。长期足不出户研究死灵和冥铜,连宫殿王座厅里都像墓穴一样,弥漫著淡淡的腐臭味,以至于左膀右臂都在暗搓搓旁敲侧击,含蓄地提醒自家老大,什么宫殿里的飞虫越来越多,一些瘦小的穴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