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白令无印,活笔自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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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白令无印,活笔自封(5/14)

一瞬间发凉,像有一盆井水从头浇到脚。

来了。

“合理的罪名”来了。

这页白令写得太聪明:它不说江砚动卷宗,只说他“建议封检升级、代拟先行令”。建议封检升级是真的,代拟先行令是假的。但真假混在一起,就会让人产生“他确实参与很深”的错觉。更致命的是“奉口头授权先行执行”——这是白令条款最危险的漏洞。只要口头授权不存在或无法证明,背锅人就是代拟者。

而江砚恰好是执笔者,恰好在场,恰好懂条款——他完全符合“有能力作案”的刻板想象。

掌律的目光落在江砚身上,冷得像刀刃:“江砚,你解释。”

江砚握笔的指节泛白,却没有慌。他知道此刻任何情绪都在替对方完成罪名。他必须把这页白令变成“证物”,而不是“指控”。只要它成为证物,就要走核验链:纸源、纸纤维、墨迹新旧、递入路径、刻时对照。核验链一走,对方就必须解释:这页纸从哪里来,谁塞的,为什么刚好在执事房封存时出现。

江砚先不辩“我没写”。他只按流程问:“此白令发现刻时?”

执事答:“刚刚,掌律钉时之后半刻。”

江砚再问:“发现位置?门缝下?门缝封签是否破?”

执事:“门缝下,封签未破,像从外侧塞入。”

江砚点头,声音平稳:“封签未破,说明塞入发生在封签贴之前,或由贴签者塞入。执事房封签是谁贴?谁在场?记录何在?”

那执事一愣,看向掌律。

沈执立刻接上:“把执事房封签贴签人员名单与刻时调出来。白令既从门缝塞入,必有动作节点。”

掌律的眼神从江砚身上移开,落到那页白令上:“这纸,先封为证,不作指控。沈执,核验。”

沈执接过白令,却没有用手直接触纸边,而是取出一张透明的“覆证膜”把纸覆住,再用“印影纸”拓边缘压纹。掌律堂做核验,最先看的不是字,而是纸。

江砚趁机开口:“掌律,我请求自封。”

“自封?”屋里几个人一怔。

江砚抬手,把自己一直用的那支笔放到案上:“此刻起,我不再执此笔。请掌律堂封存此笔笔尖墨迹、笔杆指纹、近半刻书写样本。并将我从执事房与备案室纸源链中隔离。若有人要写我‘代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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