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点在那条关键句上:“这里写明:‘未发现周砚本人在涉事时段进入302或操作该设备记录,异常登录不应定性为账号持有人管理不当。’请问,今天讨论的安全义务,是基于这个结论的‘标准义务’,还是要重新引入‘管理不当’的倾向性表述?”
会议室里短暂安静。
信息安全部代表先开口,语气谨慎:“我们只讨论标准义务,比如启用二次验证、定期改密、不得在公用设备登录等。”
“好。”周砚顺势把话题钉死,“那纪要里必须写:‘本次结案不构成对周砚安全管理不当的定性’,后续义务为标准要求,不得作为试用期负面评价依据。”
HR主管的笑意微微收敛:“这条……我们可以写得更中性一点。”
周砚摇头,语气仍然平:“中性会被扩大解释。结案文件已经给出结论,纪要必须与结案一致。否则会出现文本冲突,给未来争议留口子。”
法务专员皱了下眉:“你这是拿结案文件压公司管理。”
“不是压,是对齐。”周砚回答,“你们要管理,就用一致的文本管理。否则就是双标准。”
这时候,阿远终于把准备好的刀递了出来,他语气仍平静,却每个字都带钩:“那对外沟通呢?你这段时间把所有邮件都抄送梁总,的确留痕,但也造成‘管理链路绕过’。项目负责人名义上是我,甲方却只认你。公司不可能允许长期存在这种结构。为了避免后续责任不清,我们建议:对甲方的所有沟通必须先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周砚只负责内部资料整理,不再直接对外。”
话落,会议室里的空气像被抽了一下。
这就是补刀的核心——把他从“交付控制”切成“内部助理”。
周砚没有立刻反驳。他先把一张打印纸放到桌面上,纸上是王珊最近三次明确点名“需周砚负责答疑与闭环数据”的文字记录,每条都带时间戳与路径。
他用极平的语气说:“甲方认谁,不是公司内部能规定的,是合作要求。你们要调整对外结构,可以,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甲方书面同意;
2)口径、数据、证据链的可追溯性不下降;
3)若调整导致结果波动或交付风险,由提出调整方书面承担责任。”
他停顿半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