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3章 老卒之田,谁人之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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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3章 老卒之田,谁人之田?(2/3)

一时不知从何驳起。

魏逆生倒是继续输出

“方阁老此言:老卒护子,父母之心,我知其心。

可,老卒之子,壮年勇健,熟习弓马,志在沙场乎?”

方祁一滞。

“护子者,护得了一家,护得了九边么?

彭鼎一败,党项长驱,兰州告急,城破之日,老卒之子不入役,便能逃出生天么?!

边镇是墙!!

墙塌了,墙里墙外,都是一样的血!”

“老卒之慈,慈在膝下。

朝廷之义,义在天下。”魏逆生喝道

“太祖立制,是养兵,不是养门。

军田之设,田在军户,籍在卫所!!

老卒力衰,田当移于壮卒

壮卒有田,兵额方实。

这才是‘田随籍走’四字本意!!”

“陛下,臣请先正一名。”魏逆生举笏板请名

“臣所请者,非清田,乃更承袭之规。”

“太祖有训:凡军士世袭之军田,官府不得擅夺,豪强不得侵吞。

军田承袭之规:必待现任田主身故,或是自愿尽数交割,子嗣方得承田入役。

田产一日在手,兵额一日系于其身。”

魏逆生回眸以巡观众官

“此制,太祖初行之时,实为雄图!

我大周立国所临三难:兵源、军费、逃兵,而行此制,皆可一举三者皆解。

其一,兵源永续,不费招募之扰。

军户世袭,丁口入册,朝廷无须年年募兵、四处征兵,兵额有常数,编制有定数。

其二,军费自给,不耗国库之财。

以田养兵,屯田自给,军粮不仰转输。

朝廷省下巨额军饷与漕运之费,可专力修河、兴文、固边。

此乃以‘土地之利’代‘银钱之饷’。

其三,兵农合一,寓兵于农。

军士平时耕种、农隙操练,既防边又安民

且卫所聚族而居,兵源生于斯、长于斯,熟悉乡土、死守故地,守边之心远胜客军。

其四,授田为酬,激励忠诚。

太祖明诏:官府不得擅夺、豪强不得侵吞。

田产作为军功的实体封赏,令军士有恒产而有恒心。

世袭之权更使军士视卫所为家业,守田即是守国,向心力极强。

同时,世业相传,武技有继。

父子相传、兄弟相习,弓马武艺、战阵之法在军户内代代积累

新兵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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