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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他从这次击毙劫匪的行动中看出了门道——曾世新是条粗大腿,只要能抱上,就再也不用担心在警员的位置上混到退休了。
"给机会?"
曾世新似笑非笑,"机会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哪有人会白送给你?"
他的语气轻描淡写,却像一盆冷水浇在麦克头上。
是啊,以后想抱曾世新大腿的人只会越来越多,哪轮得到他们?特别是像麦克这样心术不正的人。
麦克呆立在原地,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错过的机会,再想要就难了。
三人的脸色瞬间垮了下来,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头耷脑。
曾世新看着他们垂头丧气的样子,目光最后落在聪仔身上。
这个愣头青虽然有时候犯傻,但心地其实不坏。
要是继续跟着麦克混,迟早会被带歪。
原著里他后来当了卧底,到死都没出卖同僚,结果反而被黑化的麦克给解决了。
"还傻站着干什么?不用开工吗?"
曾世新突然开口,声音里带着几分不耐烦,"是留下来洗地,还是回去巡街,自己选!"
聪仔浑身一震,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洗地?洗地也是机会啊!虽然这次没捞到功劳,但能留下来帮忙,说不定能给曾sir留下好印象。
更何况,之前他们确实说了不该说的话,现在正是将功补过的好机会。
"sir,我这就去拿工具!"聪仔立刻应道,声音里充满了干劲。
等曾世新一走,钵仔高立刻抱怨起来:"有没有搞错啊聪仔?洗地这种活你也干?"
他撇着嘴,一脸嫌弃,"谁答应谁洗,我可不会像你这样没骨气!"
麦克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不屑的冷哼,整张脸黑得像锅底,怒气冲冲地甩手就走。
钵仔高也拉长着脸,头也不回地跟着离开,只留下聪仔孤零零站在原地。
远处的曾世新早就注意到麦克和钵仔高一前一后离开,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这情况完全在他预料之中。
钵仔高这个老江湖,在警队混了这么多年,最会做表面功夫。
想让他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