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让物业出“书面说明”,周明这步小动作当场变成证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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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让物业出“书面说明”,周明这步小动作当场变成证据(2/3)

09:26,自称房东委托,申请门禁卡,提供委托书,拒绝办理。”

物业经理又调出监控时间点,让安保把对应片段标记出来。

林晚站在旁边,看着屏幕里周明那副“装正经”的样子,心里一点波动都没有。

她现在不靠情绪判断人,她靠证据判断事。

十几分钟后,物业经理把《情况说明》打印出来。

纸张热乎乎的,字一行行很清楚,最后还盖了物业公章。

重点信息全部写进去了:

时间:09:18—09:26

地点:小区门岗

来访人:男性,约30岁左右,戴帽,自称受房东委托

行为:要求办理出租房门禁卡,出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处理:门岗拒绝办理,已登记并拍照留存

备注:未经房东本人到场或书面授权,不予办理

林晚拿到这张纸,心里那口气才算真的落下去。

这是她要的——把“他差点摸进来”变成“他已经被记录”。

她当场又加了一句很关键的请求:

“麻烦在系统里给我这套房做个‘高风险标记’。以后任何人来问门禁、钥匙、楼栋信息,都要本人到场核验。”

物业经理点头:“可以,我们备注‘只对房东本人办理’。”

办完物业这一步,林晚没回家,直接去了一趟出租房楼下。

她不进楼,只站在门口看了一眼:单元门玻璃反光,门禁刷卡器上有一层薄薄的灰,旁边贴着“请随手关门”。楼道里很安静,能听见远处小孩跑动的脚步声。

她给租客发了条消息:

“物业已出书面说明,并做了标记。以后任何人自称我家属来要门禁、要房租、要进门,一律不理,直接叫物业或报警。”

租客回得很快:

“收到,林姐。我现在更安心了。”

这句“更安心”,让林晚心里也踏实一点。

下午回公司,她把物业盖章说明拍照发给何律师:【新增:物业出具盖章情况说明(伪造委托书办门禁卡被拒),含时间点与处理结果。】

何律师回:【很好。这份第三方书面材料很硬。我们可以补入“违反裁定/变相骚扰/企图获取进入权限”一并提交。】

林晚把照片也转给公司法务,只有两个字:

“留存。”

法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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