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四业并举,各得其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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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四业并举,各得其所(2/4)

想过好生活,你的族人还想呢。

李枕目光扫过众人:“工村与筑村之人无农田,全靠工钱过活,三百文,足以养家糊口,尚有余粮存布。”

“如此,工筑之人,不必仰赖田亩,亦可安居乐业。”

紧接着,李枕话锋一转,补充道:“至于织布、浣纱制陶、编筐等杂作,这类民间活计的工钱,我不会干涉。”

“那些活计多在农闲时进行,是农户贴补家用的营生,与工坊的官方用工不冲突。”

民间自发的织布、浣纱等零工,他并不干涉,那是留给农闲时其他村民的活路。

众人闻言,皆默然点头。

杞渊拱手道:“邑尹思虑深远,老朽佩服,杞氏能托身于此,实乃幸事。”

李枕微微颔首,接着说道:“至于青猎村,我将按户,为青猎村在大青山专门划出一片山林猎场。”

“日后青猎村的猎户在此猎场所获,只需上缴一半予邑府,余者自售、自食、自用,官府绝不干涉。”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现如今,依旧延续着商朝时期,对山林川泽之利和猎物、渔获等“野产”资源的垄断制度。

平民虽可进入采集、狩猎,但大型猎物,如鹿、野猪、獐等,被视为“王猎之物”。

平民若猎得大兽,需上交主体部分给领主或官府,自己可能只被允许保留内脏、下水、皮毛边角或小兽。

直到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各诸侯国为增强国力,才开始鼓励开发山林、沼泽,允许平民垦荒、渔猎。

如管仲提出的“弛山泽之禁”,即放松对山林川泽的管制,以增加税收和人口活力。

一些国家甚至将山林租给平民经营,按比例分成。

虽然贵族仍享有优先权,但平民猎户若在非“王苑”“公猎区”狩猎,可自行处置猎物。

诸侯国放松山泽之禁,并非完全放弃控制,而是从“直接垄断”转向“间接征税”。

春秋时期的渔猎比例是1比9,或者2比8,猎户拿大头。

可现阶段毕竟不是春秋时期,李枕也不好做的太过分,引起其他贵族的不满。

他开这种先例已经算是有些触犯贵族集团的利益了,要是再直接照搬春秋时期的,让猎户拿八成甚至九成。

他敢保证,他得到的一定不是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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