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帐的牛皮帘子掀开一条缝,暖烘烘的酒肉香气便裹着说笑声涌了出来。
杨炯跟在科兴身后半步,微微眯起眼,火光从帐内倾泻而出,将他那张横肉虬髯的面孔照得明暗交错。
帐内比外面瞧着还要宽敞两倍有余,中间燃着一大堆篝火,火舌舔着一口铜锅,里面咕嘟咕嘟地翻着羊肉,热气蒸腾而上,将帐顶的毡布熏得油亮。
围着火堆铺了几张厚实的熊皮毯,毯子上散落着银碗、铜盘、羊骨和半空的酒囊,一片狼藉中透着股粗豪的阔气。
上首一张宽大的矮榻上,盘腿坐着一个肥硕之极的汉子,腰围足有三尺来宽,脸上的肉堆得眼睛只剩两条细缝,可那缝隙里透出的光却精亮非常。
他穿着一件深紫色的绸袍,袍上绣着金色的云纹,腰间束一条嵌满宝石的宽带,十根短胖的手指上戴了七八个戒指,在火光下晃得人眼花。
正是钦察部落大首领忽滩。
忽滩听见脚步声,从矮榻上撑起身子,脸上的肥肉堆出一个热情洋溢的笑来,嗓音洪亮:“哎呀!老科兴!我的好朋友!快来快来!”
科兴堆起一脸笑,快走两步迎上前去,双手握住忽滩伸过来的肥厚手掌,连声道:“大首领气色越发好了,这草原上的风都吹不皱您的脸!”
“哈哈哈哈哈!”忽滩大笑起来,笑得浑身肥肉都在颤,拉着科兴的手让他挨着自己在熊皮毯上坐下,又亲热地拍了拍他肩膀,“你是不知道,安德烈这家伙带了五十只‘羔羊’来,我这几日快活得很!你来得倒巧,一块儿喝几碗!”
他说着便朝旁边一努嘴,自有侍从捧上满满一碗马奶酒来,酒面浮着一层白沫,酸腥气直冲鼻腔。
科兴接过碗,面上笑着应承,眼角余光却偷偷往左侧扫了一眼。
左侧的熊皮毯上,斜斜靠着一个细高挑儿的中年男人,约莫四十岁光景,一张面孔生得清癯瘦削,颧骨高耸,薄嘴唇上留着两撇修剪得一丝不苟的胡须,穿着一件墨绿色的丝绒长袍,领口镶着银灰色的貂毛,浑身上下收拾得干干净净,与帐内这粗犷随意的草原做派格格不入。
他手里端着一只银杯,杯中酒液清澈,正似笑非笑地看着科兴,目光里带着三分审视七分嘲弄。
真是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