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有期徒刑三年,秦淮茹喜提银手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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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有期徒刑三年,秦淮茹喜提银手镯(4/4)

在[林海、秦淮茹财产纠纷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秦淮茹,明知自己说谎作伪会影响案件公正裁决,仍故意向法庭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证言,误导法庭审判,意图逃避法律责任,其言行已构成伪证罪。

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情节、性质、事实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如下:

被告人秦淮茹,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另外。

立即偿还原告林海欠款五百六十六块七毛三分,利息七十五毛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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