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背纹路——这些江水冲刷不到的死角——检出了大量猪血!偏偏人血,一滴都没有!」
「唯一的合理解释是:这把刀,从来就没有沾过人的血!」
他转身,面向审判席,声音沉稳却充满力量:
「审判长,让我来总结一下本案的证据:」
「凶器?有一把刀,但上面只有猪血,没有人血。」
「血迹?有,但那是猪血,不是人血。」
「作案时间?有重合,但江边每晚有几百人散步,难道这几百人都是杀人犯?」
「作案动机?有PC前科,这恰恰说明我当事人的观念里,是用金钱解决问题,而不是暴力,而他卖肉赚钱不少,不至于为了点P资就动手杀人,所以动机也不成立!」
「口供?有,但那只是看守所里吹牛罢了,我这段时间对一百个坐过牢的刑满释放人员做过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他们都认为,在里面吹牛逼,来伪装自己强硬是很正常的事情!」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他停顿片刻,一字一句:
「没有杀人动机,没有第一现场,没有目击证人,现在甚至没有找到真正的凶器,现在看看这所谓的证据链,这叫证据链吗?这叫『漏洞百出』!不觉得可笑吗?」
他走到法官席前,放缓语速,却字字千钧:
「审判长,我今天站在这里,不是来求情,是来讲理的。这个理,写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里;这个理,写在一份份法医学文献里;这个理,写在这份重新鉴定的报告里。」
「1985年的教材告诉我们,联苯胺试验的灵敏度高达20万倍;1988年的研究告诉我们,24年的陈旧血痕仍能检出;1988年的教材告诉我们,血痕对载体的结合力极强;1993年的研究告诉我们,人血和猪血完全可以区分。」
他提高声调:
「这么多科学依据,指向同一个结论:这把刀上只有猪血,没有人血。这把刀,不是凶器!」
「可公诉人从头到尾在说什么?『可能被冲掉了』、『可能被清洗了』、『技术条件有限』——全是『可能』,全是『推测』,没有一个是确定的证据!」
他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