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时亚瑟的日子实际上还是挺紧巴的。
虽然他照例每天下班后都会奖励自己一杯啤酒,但也就仅仅是一杯啤酒罢了,下酒菜是断然没有的,甚至连夜宵也不过是一块法式小圆面包。如果有时候运气好,在巡街时正巧碰见那几位平时待他不错的女佣,兴许能被她们偷偷塞上三两块点心。
是的,尽管所有人都称颂我们的亚瑟爵士是不列颠最杰出的警官,但我依然无法昧著良心无视他光辉的履历上的污点,因为爵士的受贿名单中不仅有松饼和桃子这样的小额转帐,甚至还包括了黄油布丁这样的巨额财产!
虽说亚瑟爵士现在出入的都是雅典娜俱乐部、卡尔顿会馆这类的高级场所,哪怕海军部事忙无暇前往俱乐部享用高级午餐,但外卖点的也都是纽盖特街的多莉排骨馆抑或是圣保罗教堂墓地拐角处的大教堂饭店。
可是真论起饭食的滋味儿,还是肖尔迪奇的路边摊最对他的胃口。
旁边的绅士瞥了这位正在回味旧日的海军部第二秘书一眼,只一眼,他就瞧出了身边这家伙绝非善类。
至于他为什么敢这么自信,自然是由于他天生一双火眼。
能在这个时代的伦敦潇洒混饭吃的人,谁手上还没有两把刷子呢?
格雷森·诺兰,当然,这是他现在用的名字,至于他的真名叫什么,或许连诺兰先生自己都忘了,不过他也不在乎,他只需要记得自己现在的身份就行了。
格雷森·诺兰,金融城新贵,最近风头正盛的股票经纪人。
他假装专心对付盘里的土豆,但眼睛的余光却片刻不离亚瑟,无论是衣装、外貌,甚至是亚瑟在桌上排出几枚便士时的姿态,一切的一切都在诺兰的观察之下。
「先生,恕我冒昧。」诺兰侧过身子去,脸上洋溢著真挚灿烂的笑容:「您不是本地人吧?」
亚瑟闻言头不抬,他正提著镴壶专心致志地往土豆上浇著肉汁:「何以见得呢?」
「鞋跟这么高,侧边也没什么磨损的痕迹,不像是天天在石板路上讨生活的人。倒像是————常在乡间走动,或是坐惯了马车。」诺兰端起自己的锡杯,假意抿了一口淡啤酒:「您这样的人,怎么会跑到肖尔迪奇来呢?」
「眼力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