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她摇头,“我只知道,你不可能逼他。因为三年前,在高院档案室,我看见你偷偷备份了原始监控。你留着它,就像留着一把刀,等着有一天,割断林振国的喉咙。”
他苦笑:“你连这个都记得。”
“我记得所有细节。”她走近,从包里取出一个信封,“这是陈砚托我转交的。”
林砚之没接。
沈昭便将信封放在他膝上。
他打开。
里面不是信,而是一张银行卡,和一张便签。
便签上只有一句话:
【哥,妈醒了。她记得你。也记得我。——砚】
林砚之手指剧烈颤抖,几乎握不住纸。
沈昭静静看着他,直到他肩膀微微耸动,直到他抬手捂住眼睛,指缝渗出水光。
她没安慰。
只是在他身边坐下,轻轻握住他未受伤的那只手。
他的手很凉,掌心有薄茧,是常年握笔与翻卷宗留下的印记。
她没说话,只将他的手翻过来,用拇指,一遍遍摩挲他掌心的纹路。
像在确认某种失而复得的契约。
窗外,暮色四合。
城市华灯初上,光影流动,映在两人交叠的手上,温柔而坚定。
三个月后,林氏集团案一审开庭。
沈昭以公诉人身份出庭。
她站在公诉席上,一身藏青检察制服,检徽熠熠,目光沉静扫过旁听席——那里坐着陈砚,穿着整洁的衬衫,身旁是拄着拐杖的母亲;再往后,是林振国的辩护律师团,面色凝重;最角落,一个穿灰色风衣的男人微微低头,帽檐压得很低,却仍能看清他下颌绷紧的线条。
那人是林砚之。
他已不再是检察官,而是本案关键污点证人。因主动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捕林振国等十余名嫌疑人,且认罪态度诚恳,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最终判决:有期徒刑六年,缓刑八年。
他没进监狱。
但他每天上午九点,准时出现在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残障人士、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公桌上,永远放着一本摊开的《刑法学讲义》,页脚卷曲,批注密密麻麻。
沈昭的目光在他身上停驻半秒,便收回,转向审判长。
“审判长,公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