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陪葬嫔妃的残忍死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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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期陪葬嫔妃的残忍死法(3/3)

明文规定。凡被删封为贵妃等高等名号的,生过儿子并且儿子被封潘的,可以不殉葬,娘家原有功勋的也可“恩免“。其余的皆殉葬。

明朝殉葬妃子

殉葬时,先将殉葬的妃嫔带到一个房间,让她们吃饭,吃过饭后,将她们引入大堂。大堂之上,放有许多小床,让这些殉葬的妃嫔分立其上,将头纳入床上的绳扣之中,而后去床,使其吊死,然后送入墓中。

明成宗死时,他的一位朝鲜族妃子也被指定殉葬,这位朝鲜妃子临被吊死前呼唤着她的朝鲜乳娘的名字,其凄惨之状令监刑的太监也潸然泪下。后来,这位乳娘回到朝鲜向人们讲述了这一情景,朝鲜人将其记入(李朝实录》中。

明朝这一残忍的殉葬制度,直到1465年明英宗死时,才得以废除。明英宗死前,下遗诏说:“用人殉葬,我不忍去做,这件事应从我这里废止。“

至此,这一制度才最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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