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记得它的颜色。
“黑色。”顾言说。
“对。黑色。”我说,“你帮我记住。”
“你自己记住。”
“我记不住。”
“那你写手上。”
我没有笔。我的口袋里只有钥匙和一块手帕。我把右手摊开,看了看掌心。掌纹很乱,生命线和感情线交叉在一起,算命的说这样的人命不好。我用左手的中指指甲,在右手掌心用力划了一下。疼。火辣辣的疼,像是被一张薄薄的刀片切开。皮肉翻开,露出底下嫩红色的肉,血珠慢慢渗出来。
我划了一个字:黑。
笔画简单,四笔。竖,横折,撇,横,点。但指甲不够尖,写得有点歪,最后一笔拖得太长,差点画到了手腕上。
疼。但我不怕疼。
我怕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