滩血点子,红得扎眼儿。
再往前跑了百八十步,乱草丛里歪着一只旧布鞋,鞋面上还补着两个蓝补丁,针脚歪歪扭扭。
王超捡起来一瞅,正是半大小子穿的尺寸,鞋帮子都磨破了边儿。
王超再往前瞅,地上的血迹稠了些,天儿这么冷,血才刚凝了个薄皮儿。
看来那豹子跑出去没多远,孩子说不定还吊着一口气。
心念一动,从葫芦空间里拿出手枪,咔哒一声就顶上了膛。
又往前追了约莫一分钟,跑在前头的黑豹猛地收了脚,蹲在地上纹丝不动。
它俩眼睛瞪得溜圆,死死盯着前头三十多米远的一棵大树,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背上的毛都炸了营似的。
王超赶紧猫下腰,顺着黑豹的眼神抬眼往上瞅。
这一瞅不要紧,后脊梁骨立马窜上一股凉气,寒毛都竖了起来。
只见那棵两抱粗的大树上,一头浑身带黑斑的金钱豹,正叼着个瘦骨嶙峋的孩子,慢悠悠往树杈上爬。
那孩子耷拉着脑袋,连哭都没声儿了,只有小手偶尔抽搐一下,眼瞅着就要晕过去。
王超想都没想,抬手就把毛瑟步枪对准了树上的金钱豹,四倍镜的准星直接锁死了它的脑壳。
手指都搭在扳机上,刚要开枪,王超突然又顿住了。
这豹子爬得足有三丈高,他有把握一枪爆了这孽畜的头,可要是豹子被打死一松嘴,孩子非得直接摔下来不可。
底下全是棱角分明的石头,就算孩子还吊着一口气,摔下来也得有死无生,他不敢冒这个险。
咬了咬牙,硬生生把搭在扳机上的手指头松开,眼睛死死盯着树上的豹子,连大气都不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