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吃过狼肉呢?”
孙伟刚嘴里嚼着肉就点了点头,狼肉在他们那还真算不上稀罕。
“可不嘛,老家那边别的不多,就野物多,特别是狼群,就没绝过!”
“前几年狼灾闹得厉害,我爹娘来信说,边防上的部队派人帮着牧民一起围过狼。”
“说是骑马拉大圈,枪声响一片,可狼这玩意精明着呢!”
“这次赶走一批,下一次又从哪片荒草原或者深山荒甸子里头钻过来一批。”
“能跑能藏,根本都赶不完!”
闻言姜小乐点了点头,这种事情在如今这个年月再正常不过。
狼是这样,虎灾也是这样,普通的猎户拿它们没太多的办法,最终还得部队来解决才行。
而且狼这玩意比老虎更难缠,它们群居、聪明,特别记仇!
姜小乐老家那边靠着大将军山,里头就有狼群。
爷爷还给他讲过一个发生在身边的事情,说是隔壁大队有次上山掏了一处狼窝,杀了几只狼崽子,连母狼也给宰了拉回了大队。
他们也知道狼群记仇,但大冬天的队里不好过,别的东西见不着,就只能打这些玩意的主意。
记不记仇的另说,总不能看着队里人饿死、冻死吧?
都是靠山吃山的老猎户,所以开始的时候也防着呢。
这一防就是一个多月,但也没见着狼群的影子,大家便就渐渐忘了这事儿。
都以为这事情就算过去了,却没想!
隔了快一年,在一个寒冬夜里,狼群还是找上了门,专挑农家的牲口下嘴。
结果不止一个大队的鸡羊被霍霍完了,还被叼走了个孩子,孩子到最后也没找着。
这还只是姜小乐知道的、发生在身边的事情,其他关于狼群的传闻更是多了去了,哪个地方基本都有。
狡诈、隐忍,懂得分工合围,还会审时度势等等,全是人们给狼群打下的标签。
寻常野兽根本比不了!
姜小乐这么感兴趣,是因为他突然想起来一个方子。
古医传承里头一个专治粗脖子病的方子,主料便是狼喉靥。
也就是狼喉结,通俗说就是狼的甲状腺。
见姜小乐站那眯着眼不说话,已经嚼完肉的孙伟刚伸了伸手上的铝饭盒。
“组长?”
少年抬起头:“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