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的冬夜很冷。
傅斯年站观景台上,手边搁着一杯已经凉透的美式咖啡。
风从哈德逊河上刮过来,灌进他黑色大衣的领口,他却像感觉不到似的,只是定定地望着东方。
脚下是整座城市的灯火,密密麻麻、璀璨夺目,像撒了一地的碎金。
帝国大厦的尖顶亮着红色的灯,远处有零星的烟花升起来,在漆黑的穹顶上炸开一朵朵短暂的光。
可他的目光穿过了这一切,穿过了大西洋的夜雾,穿过了八千公里的距离,落在了很多年前。
那时候也是冬天,他大四,沈清辞大一。
那天图书馆暖气坏了,她裹着一件白色羽绒服,缩在角落的位置上抄笔记,鼻尖冻得通红,握笔的手指关节泛着青白。
他隔着两排书架看了她很久,最后默默去茶水间接了一杯热水,放在她桌角。
后来他总能在图书馆遇见她。
她喜欢坐靠窗的位置,阳光好的时候会趴在桌上小睡,头发散开铺在书页上,睫毛在脸颊投下一小片阴影。
他坐在她斜后方,假装翻书,其实一整页都没看进去。
他想过无数次走过去自我介绍,想过说“学妹你好,我是金融系傅斯年”,想过约她去食堂吃一碗热汤面。
可每次站起来,又放弃了。
他太谨慎了,太怕唐突,总觉得来日方长,总觉得自己需要变得更好才配站在她面前。
然后他就毕业了。
紧接着就是她恋爱的消息,对方是他堂弟傅司珩。
婚礼请柬送到他手上时他在自己公寓里坐了一整夜,最后在宾客名单上划掉了自己的名字,托人带去了礼金和一句“出差在外,憾不能至”。
一年后她离婚的消息传来时,他正在加州谈一笔并购。
他想都没想提前结束了所有行程,飞回国内。
将她带到了东南亚。
却没想到她居然怀了孩子,并且一个人生下了两个小宝。
不过很幸运的是孩子们都很可爱。
他一直在等。
等一个合适的时机,等她把过去彻底放下,等她回头的时候能看到他站在不远处。
他甚至想好了要说的话。
可最后她回头的时候,看见的还是傅司珩。
那天他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