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想要。
交换结束那天,导演摸着他的头问:“孩子,想不想留下来?”
合约摆在面前,他不认得几个字,却果断按了手印。
再后来的事,顺理成章。学礼仪,学说标准的通用语,学在镜头前笑。
也有人教他规矩。
酒桌上,投资方的人拍着他的脸:“小朋友,来,跳个你们那儿的舞,助助兴。”
满桌子人都看着,都笑着。
他没动。
再懵懂,也尝得出那种赤裸的恶意。
制片人把合约摔在他脸上:“你搞清楚,你不是个人,你是个商品。商品不需要脸面。”
于是下一次,他跳得很卖力。
掌声响起来,他笑着鞠躬,背弯得很深。
他挣到了钱,很多钱。
名牌从里穿到外,派对一场赶一场,游艇上一杯酒的价钱,能抵部落一年的盐。
说实话,他是真的快活。
热水,软床,牛排切开时渗出的汁水,人堆里隔着半个场子喊他名字的声音,他都喜欢,真心实意地喜欢。
舆论却变了。
一开始,观众看他是“山里出来的孩子”,看他不认得刀叉都心疼。后来,看他开名酒,换新车,从游艇上下来,评论区的风向就不好了。
“忘本。”
“当初那个哭的小孩死了,现在这个是哪来的油子。”
“部落的人还在舔咸石,他一杯酒几百块。”
弹幕上那些人,一边拿他的节目下饭,一边把他钉在“忘本”两个字上。
他不服气。
凭什么。他没偷没抢,一杯酒一杯酒都是自己挣的。想要好东西有什么错?想过好日子有什么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