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老师的关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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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老师的关爱(2/4)

更不能让恶徒逍遥。”

一句话,分量千钧。

李安平瞬间明白,老师这是在为他撑腰、为这件事站台、用他的人脉为自己铺路。

“谢谢老师……”

想想前世自己的冲动与任性,李安平声音微微发颤,站起身向老师深深地鞠了一躬。

“行了,坐下来说。”

石正平摆了摆手,脸上终于露出笑容,“和我说说你这一年多来在基层的感受与认识。”

午饭过后,师徒两人泡上茶,从基层治理谈到法治建设,从青年担当谈到未来格局,石正平倾囊相授,李安平静心聆听。

一直聊到下午两点多,李安平才起身告辞。

2005年10月24日,星期一。

第二节课刚结束,班主任刘敏便来找李安平。

“李安平同学,校领导让你去一趟502办公室。”

李安平心中微讶,整理好笔记本,快步前往办公楼。

敲响502房门,里面传来一声“请进”。

推门而入,他微微一怔——房间里不止有常务副校长伍士明、教研室的几名正副主任,还坐着三位身着正装、气质沉稳的陌生客人,一看便身份不凡。

伍士明抬手示意,笑着介绍:“李安平同学,我给你介绍一下,这几位是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同志,专门过来,和你交流交流。”

李安平闻言上前恭敬问好:“各位领导好!”

“小李同志,不用拘谨。”

为首的一位中年男子开口,语气平和,“我们今天来,就是冲着你发表在《中国法制报》的那篇文章,想听听你的真实思考和法律观点。”

伍士明示意李安平坐下。

“几位领导对你文章中提出的讹诈行为法律定性、举证责任分配、违法成本偏低这几个问题高度重视,今天专门过来和你深入研讨。”

李安平定了定神。

“各位领导,我结合基层实际,谈三点不成熟的看法。”

“第一,救助纠纷必须严格恪守‘谁主张、谁举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或家属称被撞,就应由他们提供碰撞证据,而不是让施救者自证清白。现实中很多处理事务的部门出于‘维稳’‘同情弱者’等方面因素,让好人自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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