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三百四十章 博多火海,白银入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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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三百四十章 博多火海,白银入港!(8/9)

出来的数字,报进京的时候,户部尚书,先是不信,核了两遍,才敢呈御前:

仅博多一城,府库并联军统帅居城抄没,金银,折钱,四十八万贯;铜料,含铜佛铜钟,二十一万斤;粮,十二万石;另,船材、武库、锦帛,折钱,又十余万贯。

四十八万贯,什么概念。北伐突厥,倾国之力,军费折钱,三百万贯;此战,大唐的军费,还不到一百万贯。

一座城,搬回来一半。

《东征分赏令》,随军报,昭告天下:此战所获,三成入国库,一成留军资。余者,按功,分赏全军。

“随军府兵,人分银,十两。”

“阵亡将士,抚恤,翻倍;其子,入官学;其家,免赋役,二十年。”

分银的那一日,登州港,支起了几百张长案。将士们排着队,按名册领银,十两一封,红纸包着,官秤,当面称。

有个陆营的老兵,领了银,掂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忽然哭了。

管分银的司官问他哭什么。老兵抹了把脸:“俺爹,当年跟突厥人打仗,一人,赏两匹绢。绢上,还有烧的洞。俺这一仗,银的。”

“俺儿子下个月,满十六了。”

“俺回去,就送他投军。”

《大唐日报》把这段话,原样登了出去。标题,是编辑自己加的,五个字:

“打仗,能分钱。”

这五个字,比任何招兵的告示都好用。此后三个月,登州、洛阳、太原各地的募兵司,报名的青年,挤破了门。兵部的官员感慨:“从前募兵,要宣讲忠义一个时辰;如今,把报纸往门口一贴。”

分银的长案边上,另设了一张案,案上,没有秤,摆着十九个红布包。

那是阵亡十九人的抚恤:每家,银一百两,绢五十匹;敕令里那三行,其子入官学,其家免赋役二十年,用金字誊在红布上。

十九个红布包,由军中派专员,一个一个,送回了原籍。送抵洛阳的那一份,属于一个并州农家子,滩头第一阵,殁于最前的那个队正。专员进村的那日,全村人跟在后面。孩子的娘拆开红布包,没哭。她不识字,村里的老儒,把金字一行一行念给她听。

念到“其子入官学”一句,老儒的声音,顿了顿。妇人才问:“官学……是什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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